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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3-03-15 10:28:30   作者:王小语   来源:华夏教育网   阅读:674   评论:0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北京、广州定点公开招聘教师34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35周岁(截至2023年3月10日)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截至2023年3月10日)。

  5.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本次招聘拟在北京、广州2个城市设置考点,报考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两个环节。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按要求携带应聘材料至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但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一)网上预报名

  请考生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9:00起登录福田教育局招聘系统(https://chyidea.szftedu.cn/zp/)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心理测评。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结束。

  (二)现场报名

  各考点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安排在相应考点现场资格初审前3至6天(自然日)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结合招聘需要或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同一考点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出现在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考生在同一考点现场允许调剂岗位。考生主动提出调剂岗位要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尤其是在现场完成资格审核后要变更报考岗位的,应取回原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料,不允许投递报名资料至多个岗位。

  3.在资格初审与面谈环节,招考单位可统筹本学科或相邻学科岗位的报名考生综合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对考生进行调剂安排。

  4.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6.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后续补充公告。请所有报名的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办法

  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在必要的情况下,经现场工作小组商议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各考点入围面试名单将于资格初审与面谈结束后3日内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入围面试的考生按公告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未按时领取或未按通知要求时间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须提供材料

  考生应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初审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基本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3,须上传本人2寸近期电子免冠照片,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后由本人签名,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含应届身份证明内容);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已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以上材料中文翻译件;

  5.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本科成绩单;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有区分专业方向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需包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毕业年份等)。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报考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

  四、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候考。

  (二)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资格初审预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资格初审预评分均相同的,由福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次日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福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被投诉而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可申请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招聘单位申请递补的,一般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审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一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有以下情形的,须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国内院校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如上级部门调整报到证相关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公开招聘进入福田区教育系统的在编人员,原则上在福田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

  (九)咨询电话:(0755)8291833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

  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出处:华夏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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