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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地方保护或借“联盟标准”卷土重来

作者:  来源:华夏教育网  阅读:512
“校服新政”推出近两年,许多地区的校服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部分地区问题依旧。近日,记者走访发现,由于盲目追求制定“地方标准”和“联盟标准”,导致一些地区“校服新政”的落地效果有限,有的甚至借助校服“地方标准”或“联盟标准”卷土重来,以达到地方保护的目的。


    “新政”观察:部分地区理解政策“方向跑偏”
    距2015年6月国家四部委推出“校服新政”已过去一年多,个别地区校服标准较分散、管理部门协调不紧密、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仍未有明显改善。


    据报道,2015年10月贵州省一次性发布了《学生用军训服》《棉胎》《机织校服》3项省级地方标准。但一年半过去,当地校服整体质量和款式的提升效果并不明显。
    相反,上海、江苏、安徽、广东等沿海省份,把校服改革的重心,放在落实校服国标和健全落实校服工作机制上,“新政”执行效果明显优于其他地区。
    有专家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校服新政”的理解方向。把精力放在标准制定上的地区,偏离了新政“加快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的初衷。
    警惕:地方保护或借校服联盟标准“卷土重来”
    记者调查发现,校服国标出台后,部分地区制定校服地方标准、联盟标准的现象开始升温,但缺乏规范监督,已形成了一定的“监管真空”。“盟标”这个挡箭牌也成为校服国标落地的重要障碍。
    此前有报道显示,因为未登记备案,早已于2016年被取缔的“浙江省学生纤维制品联盟”,其制定的《浙江省学生用纤维制品联盟标准》,仍作为当地校服采购的必要“打分项”,最高时占总分值的1/7,严重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专家对部分已公布的“联盟标准”评估发现,几乎都存在个别指标低于现有国标的现象。此外,还有一部分标准盲目追求高标准,导致个别指标设定脱离实际,完全没有实际应用价值。
    目前所谓的联盟标准,其制定多由当地企业主导,流程没有监管,内容没有公示,缺乏专业评估审核,适用界限模糊……诸多的不透明,为可能的“黑箱操作”留下了巨大操作空间。
 
    专家:国标之后再推地标“于法无据”
    实际上,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作为首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对学生校服的面料、制作安全要求和舒适度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已满足对校服安全与质量的保障要求。


    对各地来说,应是大力推进和落实这一新国标,而不是画蛇添足,去研究“新地方标准”。
    专家指出,当国家标准的等级高于地方标准,按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因此,目前各地执着于制定校服地方标准,其实是与四部委文件“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的要求背道而驰,既无必要,同时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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