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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辅导行业将首次建立考评体系 优秀教师将可获高级认证

作者:王宝珠  来源:华夏教育网  阅读:1208

  2016年10月17日,中国教育学会发布《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和《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并依据两个标准建立了初级、中级、高级辅导教师水平评价体系。这意味着我国教育培训行业将首次建立起类似全日制学校教师专业职称体系的教师发展专业平台,对促进辅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平发展、建设高素质辅导机构教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为保证标准制定的权威性与考评体系的科学严谨性,中国教育学会从我国课外辅导行业现状出发,广泛征询了教育专家、知名教师和课外辅导行业专家等多方意见,并通过了中国教育学会专家团的论证,申报了相关专业的知识产权。

  专业标准发布解决行业标准缺失问题 促辅导机构教师成长与发展

  近年来,我国课外辅导行业发展前景可观,根据《2015中国家庭教育消费者图谱》,2015年K12的教育规模高达2.3万亿。整个社会对辅导机构教师有极大的需求,且对其专业水平有极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辅导机构教师数量巨大,但教学能力良莠不齐,无法满足社会需求,课外辅导行业亟需建立一套指导辅导机构教师专业发展的标准。此次《专业标准》的发布填补了这一空白。

  《专业标准》从职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四个方面对辅导机构教师提出了基本专业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此标准将作为辅导机构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培训、教师管理的基本依据 ,有利于完善辅导机构教师培养培训方案,促使辅导机构更加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推动其开展教学创新,不断促进辅导机构教师专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对于辅导机构教师自身,《专业标准》能够激励其积极制定自我发展规划,不断创新,逐步提升教学专业水平,满足自我发展需求。

  等级认证提升职业安全感 为辅导机构教师建立专业发展通道

  据了解,很多辅导教育机构在考核教师时采取重视结果、忽略过程的奖惩性评价,这种带有强烈功利主义色彩的考核制度使得辅导教育机构教师教学积极性很大程度上受利益驱动,不利于其专业提升和发展。再者,辅导机构没有公办学校的编制保障,也无法为其提供强有力的资质认证,辅导机构教师难以产生真正的身份认同和职业成就感。相对于公办学校教师,辅导机构教师在政策获取和专业学习交流渠道上有明显劣势,学习资源和机会的短缺也是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提升缓慢的原因之一。

  相比之下,中国教育学会依据《专业标准》和《评价标准》建立的辅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平考评体系更加合理、科学,能够为辅导机构教师群体树立从业行为标准,明确其专业发展方向,并建立专业发展通道,促进其进行专业交流活动,极大提高辅导机构教师的专业水平、社会地位、职业认同感和职业成就感。中国教育学会辅导教师专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副主任陈天明表示:“中国教育学会将利用学会现有资源为通过等级认证的辅导机构教师提供更多专业学习和交流机会,促进其专业提升和发展。”

  权威认证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辅导机构教师可免费自愿报名

  辅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平等级认证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试行阶段为选拔出行业内顶尖人才,树立行业标杆,将先行推进高级教师认证,初级、中级教师水平认证将于日后逐步开启。据中国教育学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试行阶段,参与认证的辅导机构教师通过考试后可直接获得高级认证,而在初级、中级认证逐渐开启后,报考等级认证的教师将必须按照先初级,再中级,最后高级的顺序逐级报考。

  中国教育学会官方网站发表的相关信息显示,首期辅导机构高级教师认证报名将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启动。在试行阶段,等级考试将不收取相关费用,符合报名要求的辅导机构教师可自愿报名。此外,首批高级教师认证试点单位招募也已开始,教育辅导机构可于2016年11月18日前自行申报。中国教育学会将依据相关标准,选择口碑良好、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辅导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启动第一批高级教师水平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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